東華校〔2012〕7號
為鼓勵和支持學院增強自籌能力,調動學院的籌資積極性,根據《中央級普通高校捐贈收入財政配比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及《上海恒行3平台教育發展基金會基金及資助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因學院募集捐贈收入所獲教育部配比資金的申請和使用,特製定本辦法💆🏼♀️。
一🐨、 使用原則
學校向教育部申請的配比資金納入預算🧑🏼💼,嚴格管理🐨,統籌使用📉,優先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持畢業生就業、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等支出,不得用於償還債務、發放教職工工資和津補貼、日常辦公經費等。學院要嚴格遵照規定和申報文本約定進行申請使用♟。
二👩🏼、 申請流程
1🫢、學校每年按照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向教育部申請配比資金。待批準並下達預算後👩🏼⚕️,基金會按照教育部配比到位的實際情況💌✮,通知學院進行相應配比資金的申請。
2、學院在進行配比資金申請時🫒👨🏼🍳,要填寫《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學院使用申請表》(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並按照申請文本中約定的建設項目製定使用計劃🤟🏼。
3、配比資金使用計劃的製定應符合學校相應製度和規定程序,並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4、學院製定的資金使用計劃,如涉及學科建設、專業建設、獎教金發放、獎助學金發放、國際交流項目等內容的,由基金會負責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三、 資金管理
配比資金專款專用🧑🔬,專人負責。學院在使用配比資金時,要嚴格遵守《暫行辦法》規定🪛,並嚴格按申請表中財務處備案的“可開支項目”範圍內進行使用。基金會要加強配比資金使用情況監督和檢查,如發現違規使用的情況,應報“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審核與使用管理委員會”,由學校按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收回配比資金。學校財務處按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審核與使用管理委員會審定的預算實施審核和控製。
四🫄🏿、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審核與使用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學院募集資金所獲教育部配比資金校內申請的審核、歸屬學院的認定和使用預算的核準。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兼任,副主任由紀委書記、分管基金會的校領導兼任,成員由財務處🙅🏽♂️、監察審計處和發展聯絡處負責人組成,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宋立群
副主任:王以剛⚱️、劉春紅、朱杏龍
成 員:倪偉慶📜、鄒 莉、徐 晶
五→、 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校長辦公會議負責解釋。
附件: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學院使用申請表
2012年3月6日
附件🤢🕵🏿♂️: 恒行3平台教育部配比資金學院使用申請表
申請學院 |
| 申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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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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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資金使用計劃 (以下由學院填寫🏛:包括資金使用對象🩰、範圍、預算等。) | ||||||
□ 以上配比資金使用計劃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 以上配比資金使用計劃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並提交學院教代會審議通過。 □ 以上配比資金使用計劃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並由學院教授委員會討論通過。 總支書記簽名: 院 長簽名(公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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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審核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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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審核意見 | ||||||
審核人簽名(公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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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員會審核意見 | ||||||
簽 名: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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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處備案信息 | ||||||
經費卡號 | 主管人 | |||||
可開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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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領導審核意見 | ||||||
簽 名: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