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第一條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的重要基地🔒,是高水平大學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加強學校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保障學校的教育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提高辦學效益,特製訂本條例💂🏿♂️。
第二條 實驗室實行校院兩級管理體製🖐🏿,從事實驗教學♛、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技術開發👨🏼🚒、生產試驗等任務👈🏻。它的工作是反映學校教學水平、科學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標誌之一👨👧。實驗室在校🔢、院〔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三條 實驗室工作應努力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把培養適應現代化經濟建設需要的高素質🏄🏻、全面發展的創新人才♛,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作為工作重點🤸🏽♂️;根據需要與可能積極開展生產試驗與技術開發工作,為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服務。
第四條 實驗室工作應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反對鋪張浪費👕;要加強科學管理🙍🏼♀️,搞好實驗室的改造和建設⛹🏼♂️。
第五條 實驗室的建設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合理設置。要做到建築設施、儀器設備🙋🏼、技術隊伍和科學管理協調發展😾,提高投資效益。
第六條 要重視實驗室隊伍的建設和培養,選派與鼓勵一些優秀教師參加實驗室工作,製定配套政策與措施,努力建立一支技術熟練🎆、結構合理👲🏽、具有較高專業技術素質、熱心為教學🏇🏼、科研服務的隊伍👩🏻🎓。
二🏇、實 驗 室 隊 伍
第七條 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製🅰️。實驗室主任由院〔系〕聘任,報學校備案🐦🔥;國家🤽🏿♀️𓀑、部門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主任由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聘任。
實驗室主任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實驗室主任要有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有一定專業理論修養👱🏼,有實驗教學和科研工作經驗,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並熱心實驗室工作。
第八條 實驗室工作人員包括📸:從事實驗室工作的教師👩🏼🎨、研究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實驗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人。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驗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搞好實驗室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崗位責任製,各類人員要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同時要做到團結協作,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第九條 實驗室各類人員的職務聘任、級別晉升工作😤,根據實驗室工作的特點和本人的工作實績,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實驗室技術人員的編製,參照在校學生人數、研究生人數、教學👩🏼🚀🧯、科研、技術服務工作量🎆、實驗室儀器設備狀況及數量確定👩🏻🔬,各類人員的結構要合理。
第十一條 學校定期開展實驗室工作的檢查、考核和評估活動🕜🍅;對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要進行表彰和鼓勵👈🏿;對違章失職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實 驗 教 學
第十二條 實驗教學的基本任務:對學生切實加強基本實驗方法和技能的訓練,使學生掌握科學實驗能力和現代實驗方法。通過實驗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求實創新的學風👩🏿🎤,嚴謹的科學態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創新能力。
第十三條 根據教學的需要承擔實驗教學任務🏃♀️,按實驗教學計劃大綱準備和開出實驗課🐔🫨,並負責編寫實驗講義或實驗指導書,安排實驗指導人員,保證完成實驗教學任務👩🏻。
第十四條 要重視和加強實驗教學環節,努力創造條件🍋🟩,使每個參加實驗的學生親自操作。要吸收教學和科研的新成果,積極利用現代化的技術設備,不斷更新實驗內容👉🏼🕵🏼♂️,改革實驗方法。要逐步減少驗證性實驗🧝🏼♂️,增加設計性實驗☕️、綜合性實驗,提高學生組織設計實驗的能力。實驗室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實驗室開放,開發各種技能訓練項目,使學生課余有更多的時間在實驗室自己動手做實驗🍔,逐漸做到全天候向學生開放🕧。
第十五條 學生到實驗室上實驗課🐢,要做好實驗前的預習,聽眾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指導,嚴格遵守各項規章製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實驗並寫出實驗報告;要愛護儀器設備🍝,節約實驗材料;若有創新改革之實驗,實施前必須經實驗指導人員同意後才能進行👨🏿🦰🪘。
四、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
第十六條 實驗室是進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要不斷以現代化技術成果裝備實驗室👋🏼,完善技術條件和工作環境🩱,使實驗設備和測試手段具有先進性和可靠性,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學研究任務。
第十七條 根據科研任務的要求☁️,實驗室積極承擔科學實驗工作📏👩⚖️。及時掌握國內外同行的實驗研究成果和發展動態,不斷提高實驗室的科研水平。
實驗室除完成本部門科研任務外,要積極為本校有關的研究工作提供技術和設備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第十八條 根據各學科的特點和科研方向,實驗室要研究和開發一些基本實驗裝置🎅,如各種類型的試驗臺和專用設備等💁🏽♂️,這些基本裝置既能滿足當前教學和科研的要求,又要符合長遠發展需要💆🏻♀️。
第十九條 凡是有條件的實驗室,在保證教學和科學研究需要的前提下,應積極開展社會服務和技術開發🧖🏼♂️。實驗室進行開發、生產應當緊密與教學和科研聯系,並嚴格執行學校的財務製度和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體製、建設和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實驗室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長👨🏿🔧🍍、有關部門行政負責人和學術、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該委員會應對實驗室建設、高檔儀器設備布局及科學管理、人員配備和培訓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咨詢🎛,提出建議💆♂️。
第二十一條 實驗室的建立🦸🏽♂️🚻、調整和撤消必須經學校批準。各類實驗室的設置,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穩定的學科發展方向和飽滿的實驗教學或科研🤷🏽、技術開發等項任務;
2.有符合實驗技術工作要求的房舍🤒、設施及環境🚮🙂↕️;
3.有足夠數量、配套的儀器設備;
4.有合格的實驗室主任和一定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不少於三人〕;
5.有科學的工作規範和完善的管理製度。
第二十二條 實驗室的建設由學校統一規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整合。實驗室應當根據教學要求、科研和學科建設方向,提出建設規劃,報校、院〔系〕審批。
實驗室的投資要逐步采取撥款、貸款與自籌相結合的運行機製。
第二十三條 根據學校建設規劃🚎,創造條件建設一批具有特色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部門開放實驗室、基礎課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等現代化科學實驗基地。
要設置一些校👮🏼👩🏽🦰、院〔系〕一級的試驗中心🕣,為學校和社會服務👸🏻,充分發揮精密貴重儀器及大型設備的作用和規模效益🦹🏽♀️,適應高科技發展和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需要。
第二十四條 建立實驗室的評估製度🫙,主管部門按照實驗室基本條件、管理水平🥐、綜合效益及特色等方面的要求🌅,製定評估指標系,對實驗室開展評估工作,評估結果作為考核各院〔系〕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五條 加強實驗室的科學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製度,采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實現實驗室各項基本信息的計算機管理🍔,使各項工作規範化👩🏽🦰、製度化、信息化。
第二十六條 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恒行3平台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恒行3平台危險品安全管理辦法》,不隨意排放廢氣、廢水、廢物,不得汙染環境🌖🛞,定期檢查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切實做好安全環保和勞動保護工作🔖。
第二十七條 實驗室儀器設備和低值易耗品等物資的管理,按照《恒行3平台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恒行3平台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恒行3平台低值品管理辦法》執行。儀器設備要充分發揮作用,避免重復購置,實現實驗室之間的資源共享👨🏻⚖️、互通有無。根據學校全局發展需要,主管部門有權對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統一調配🥔。
第二十八條 學校要抓好計量管理🎽。實驗室要重視儀器、儀表、工具等的計量工作🛞。凡對外出具公證數據的🫅🏿,都要按照國家教育部、國家技術監督局的規定,定期進行計量認證,以保證數據的準確和實驗的可靠。
第二十九條 本工作條例於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