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考勤規則
一、考勤是實行獎懲、晉升(評定)職務🚺👩👩👦👦,發放工資、津貼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全校教職工都必須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及其他校紀校規🙅🏼♂️,上班時間內應認真勤奮地工作☘️,不能擅自離崗,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三⛽️♔、屬教師編製,並有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實行坐班製🧂,除考核教學、科研工作任務外,還要考查出勤情況,每周二下午必須到校參加院(系)的政治和業務活動👮🏽。不參加者(除病假、公假外)作缺勤或曠工處理。其他各類人員一律實行坐班製。
各部門有關領導應認真組織好星期二的政治和業務活動。
四、各部門考勤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部門負責人分管考勤工作🛀🏽。
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即考勤員)🐝。考勤員要加強責任性🐺,認真地做好考勤記錄(包括病、事單假、調休單)報各部門,由分管領導簽字後,作為發放工資、津貼的依據。
第二部分 假期及扣發辦法
一、事假
凡因私事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者,應請事假🧜♀️。因急事本人不能來校請假的,可打電話或托人代辦請假手續,回校後本人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請假4天至7天者,需報學院、部處長審批,並報人事處備案🏰。
請假8天至1個月者,需學院🌜、部處長簽署意見,由人事處長審批。
請假1個月以上者💴,需學院🟩、部處長簽署意見🤲,由人事處送分管校長審批。
事假每天扣發本人當月新崗位津貼金額的10%。
二🥬、病假
病假應當天交出由我校校醫院或由醫院開具校醫院確認的病假單🥅。急診應持有醫院的證明和病史記錄✊,來校後辦理補假手續。其他醫院開的病假單一律無效🧑,經指出不改正者作曠工處理。在外地探親(或婚喪假)期間,除急診病假證明有效外✍🏼,其他病假單一律無效🍿。
病假每天扣發本人當月新崗位津貼金額的5%♍️🍼。
三、婚假
憑結婚證書,婚假三天🧑🏼🚀。對初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者,可以增加婚假一周🧘🏻♂️。
四、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或供養的親屬死亡後🙎🏻,給喪假三天;嶽父母或公婆死亡,給喪假一至三天🚶🏻♂️➡️。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者,另給路程假。
五🪇、產假、哺乳假
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職工,可享受產假。
1🖖🏻、順產者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後休假83天;
2🧖、晚育(女滿24周歲)者增加晚育假30天,男方給假3天;
3🤌🏿、難產增加產假15天;
4🦦、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符合計劃生育條件♻,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及宮外孕,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45天。
6、已婚女職工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作公假處理。
7、產假期滿,上班確有困難的教職工,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後,經本人申請🧑🔬,部門同意,人事處批準👴🏽,可申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8🂠、女教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順延時間為學校規定的本人在寒💨、暑假應休假的天數。
產假期間停發當月上海市職務津貼👨🏼🎓、新崗位津貼、各類補貼。哺乳假期間停發新崗位津貼。
六、探親假
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可安排在寒暑假內探親。
1、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2、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