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代會行使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能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促進學校內部管理體製改革和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內容。教代會提案是教代會代表按照規定的程序提交教代會討論和決定問題的建議,是教代會代表反映教職工意見和建議🍬,履行職責🧏🏼☝🏽,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渠道。為了更好地做好教代會提案工作,進一步提高提案的質量🏌🏿,保證提案的落實和處理,根據“恒行3平台教代會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訂本辦法。
一、提案的範圍
1👵🏼、提案的內容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且限於本校的職權範圍和教代會的職權範圍🚎。
2、凡屬於本校職權範圍內處理的下述內容💂🏼♀️,可作為提案:
有關本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的建議和方案🧝♀️🏇🏼;
(1)有關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業發展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2)有關本校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產業、後勤及其它行政工作;
(3)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建議和方案;
(4)教職工關心的其他重大問題的建議和方案。
3、下述問題不得作為提案:
(1)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問題🚁;
(2)純屬黨、團事務及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內部的事務問題;
(3)純屬個人的具體問題;
(4)二級學院、部、處有權處理或解決的內部問題。
4👊🏽、凡是代表提出的不列為提案的問題🧗🏼♂️🦺,經提案工作委員會審查後認為有一定意義的,可作為建議💂🏿♂️,由教代會提案委員會轉交有關方面研究處理。
二、提案的征集
1、提案的征集工作由校工會負責👩🦼➡️,提案采用網上征集或書面征集的辦法進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二十個工作日至教代會召開首次全體會議時征集的提案為大會提案🦸🏿♂️👨🦯,其他時間征集的提案為休會提案🍟。
2♣️、校工會向教代會代表發出征集大會提案的通知時,須明確大會提案征集的起止時間。
3🪴、校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在大會提案截止後,應立即對征集到的大會提案進行審查和立案。審查和立案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在教代會召開時🚣🏽,及時向大會報告本次大會的提案征集💇🏻♂️、審核和立案情況。
三🧑🏻🚀、提案的程序
1、提案一般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每份提案必須有兩名或兩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議👧🏿,附議人數達不到規定人數時,不形成提案。
2、提案必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無效。
3🧑🏿🔧、每份提案應包括案名◀️🧑🎤、理由及建議或措施三部分。內容要明確,建議要具體。
4、大會提案須在大會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超過截止時間的提案列為大會休會提案🚏。
5、網上提案的提出及附議通過學校信息化系統內的教代會系統進行🙏🏼;書面提案的提出,由提案人從校工會網頁的下載區中下載“恒行3平台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表”,並提請兩名代表附議後交校工會👩🏿🎨。
四🙍🏻、提案工作委員會
1🥉、教代會設立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提案的審核🚹、立案及再審工作,並會同校工會共同做好提案的處理工作,包括提案的落實和反饋。
2👶🏿🖖🏽、提案工作委員會成員應由教代會正式代表擔任,由教代會各代表團推薦,經教代會主席團提名並提交教代會選舉後產生。提案工作委員會由7至9人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其任期與教代會代表的任期相同🙇🏽。
3、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在會議期間完成對大會提案的審核工作🍊,並由主任向大會作提案工作報告,報告應包括本次大會提案的征集👩🏼🚀👩💼、審查及立案情況🦇,以及上次大會提案的落實處理情況😼。
五、提案的審核與立案
1、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對提案進行審核。凡符合提案內容和規範要求的💂🏻♂️,視為審核合格。審核不合格的提案,退回提案人並說明情況,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後重新提出。
2👨🏻⚕️🚴🏼♀️、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提案的立案👨🦼➡️。對於符合規定要求、確實需要辦理👨🏻🦼🔇、學校有條件辦理的提案🚵🏼♀️📭,應予立案;對提出的問題正確✯🤚🏼,但學校暫時不具備解決條件的提案,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釋💹💘,暫不立案🧖🏿♀️;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對學校工作有參考價值的提案✉️,可作為“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部門處理。
3👷🏼♀️🈯️、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類,報送主管校領導。
4、提案一經立案🤹♀️,須按規定的程序處理☝🏿,答復反饋。
六⛹🏿♂️®️、提案的落實和處理
1🂠、凡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按照“案案有著落👩🍳💅、件件有交代”的原則落實和處理📜。
2🥷、提案的落實🛣:大會閉幕後,提案工作委員會會同學校有關部門🏋🏿,根據提案的內容協商確定實施部門,並督促相關部門製定實施計劃、措施、負責人員和進度🆔📣。提案工作委員會要與實施部門保持聯系🧜🏽♀️,經常對提案的執行情況督促檢查。提案的實施中,若涉及多部門的🥃,由負責辦理提案的主辦單位協調協辦單位🙇🏻🎟,共同實施提案,提案處理過程中亦可邀請有關教代會代表共同商量研究,或召開提案咨詢會討論辦理👋。對於重大問題或涉及面廣的問題,可以由分管領導提請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組織有關部門協同辦理。辦理結束後,要將提案辦理情況書面報告提案工作委員會。
3、提案的再審: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時,提案工作委員會要調查研究、分析情況🥛。屬於應該執行的,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屬於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執行的,應說明情況𓀈,取得一致意見後暫緩或停止執行🤰,同時向提案人作出解釋🎯🉑。
4🧘🏻、提案的反饋:凡立案的提案,無論落實與否,均要在規定的時間(二十個工作日)內向代表匯報並通過學校教代會提案系統公布⛹🏽🤽🏿♀️,反饋給提案人🧑🏿🦰。
5💢🥞、提案處理結束後🕛💆🏽,由校工會對提案進行歸檔🤙🏻。
七、本辦法經校教代會通過後執行。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