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研〔2014〕8號】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14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教學〔2014〕4號)的有關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製訂本辦法。
第一條 指導思想
1、完善復試考核體系🌸,不斷提高選拔質量。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要牢固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發展觀和科學的質量觀,努力探索和建立以符合專業特點、提高選拔質量為導向的復試管理製度和工作機製,切實發揮並不斷強化復試在博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的重要作用2️⃣🤱🏼,不斷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把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作為首要因素予以重點突出😵💫。
2、規範招生選拔程序,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學校製訂嚴格的工作程序和評價體系,規範申請材料審查、復試等各個環節的具體實施,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進一步完善並落實招生考試恒行3平台和社會監督製度⛽️,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條 組織形式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製訂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負責🛍、指導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2🧝🏽♂️、各學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一般由5-7人組成🤷🏼♀️,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領導擔任組長。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要加強對本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協調組建復試專家小組,根據學校復試工作的相關文件🛀🏼,製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復試方案、內容😤、程序和評分標準😭、錄取原則等。
3🏇🏿、復試專家小組一般不少於5人,組長由學術帶頭人擔任,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高級專技職務人員組成,秘書由專職教師擔任🏋🏿♂️😶。復試專家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工作🧚🏽♂️,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考核考生並評分,復試程序要規範🦸♂️,要有現場記錄🦩、成績等,考核結論由復試專家小組集體負責。
第三條 申請材料綜合測評
各學院應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的碩士課程成績、碩士學位論文(含評議書)、考生參與科研➡️、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及專家推薦意見、考生自我評價等材料給出申請材料綜合測評成績,總分一般不高於20分。
第四條 復試工作
1🧎🏻、復試名單確定
根據《恒行3平台2014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確定參加復試考生的名單。
2🚝、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和專業外語👉🏼🥕,滿分100分👻🙂↕️。
綜合面試🙋🏻♀️:復試專家小組應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和選拔創新型人才的規律👱🏿♀️,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打分,滿分不低於70分。
專業外語:含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一般不高於3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專業外語
對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凡有一門課程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考試結束後3天內,須通知考生加試成績🔉,並將考卷和考試成績一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34️⃣、體檢要求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第五條 錄取原則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比(不超過10%)+申請材料綜合測評成績+復試成績
各學院應綜合考慮學院招生計劃及導師招生額度🧒🏻,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六條 其他
1📈、學院將復試方案(含申請材料綜合測評成績😟、綜合面試、初試成績折合比)報研究生部備案。
2、擬錄取名單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3、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3355
監督和舉報電話🤦🏽:021-67792259
Email: jchu@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