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辦發(2002)35號文精神💆🏻♂️,及東華委字(2002)19號文的要求🧑🦲🎛,現在校內試行工作崗位公開招聘製度及辦法。
一、 目的:
規範校內用人製度及調配工作,配合校務公開,保證校內崗位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益👴🏽🦸🏽♀️。
二🤽🏿♀️、 適用範圍🤲🏿:
學院一般教職工,機關及業務部門科級以下行政管理及教輔人員。
三、原則🤽🏿:
按需設崗,雙向選擇,擇優上崗🪿🦼,按崗定酬。通過多種用工形式加強校內人員流動力度,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四👩🏼⚖️、管理:
人事處人事科負責日常協調🙋、招聘工作和辦理相關手續。
五、工作流程:
1😘🔯、用人部門領導將所空缺崗位的招聘要求和條件書面報至人事處審核確認;
2🥬、人事處通過校園網和布告欄公布空缺崗位及其崗位職責、聘用條件等事宜;
3、應聘人員提交書面申請報告,並由原部門領導簽署意見;
4、人事科做好招聘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
5👩🏽✈️、人事處、相關部門或專家組成聘任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面試審核🥦,決定受聘人員;
6、用人部門與受聘人員簽訂崗位協議🧑🏿🦳,人事處辦理內部調動手續。
六、其他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人事處😣。
人事處
200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