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5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索取號🧛♀️:G007-0301001-2015-0374發布時間🧛🏿:2015-03-27瀏覽次數:186
近日,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5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以下簡稱《成果文庫》)從4月1日開始受理申報🕊,至6月15日截止🗿。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申報要求請參見全國社科規劃辦官方網站公布的《關於做好2015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二💎👱♀️、申報成果必須堅持正確導向,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前沿性8️⃣💇🏼♂️,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意義重大🖌;符合學術規範,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三、申報成果須全部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包括結項等級為“良好”以上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或未受到國家社科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受到各級各類項目資助的成果須已結項。申報成果與已出版著作內容重復不得超過10%,評審過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須通過答辯2年(含)以上。 四🧘🏿♀️⚠、申報成果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或相關出版機構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信譽責任。已與推薦申報出版單位簽訂出版合同的成果,須通過相關出版社推薦申報。 五👩🏽🔧、申報成果範圍包括國家社科基金所有26個學科(含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申請書須按照我辦公布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數據代碼表》填寫🥯。跨學科的成果要按照“優先靠近”的原則,選擇一個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六、申請人須按照《〈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的要求如實填寫💆🏻,並保證申報成果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保證成果入選後3個月內按照專家評審意見完成修改🐦。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以已出版著作申報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通報批評,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如已入選🧚🏻♂️,將撤銷資格🗜,追回榮譽證書。 七、申請人須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可從全國社科規劃辦網站“《成果文庫》申報”欄目(網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載,按要求用計算機填寫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填寫好推薦意見🐵。 2.裝訂成冊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稱👨🏼✈️📟、目錄、五千至一萬字的成果內容介紹、主要參考文獻🫗,其中著作名稱和目錄須附英文譯文🕣。成果書稿A4紙雙面印製🏄🏼♂️、左側裝訂成冊,成果概要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成果書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個人信息及相關背景材料😮,否則將取消申報資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的✪,須提交論文(報告)原文👨🏼🚒,並附詳細修改說明🧖🏻;以往年申請未入選成果申報的🤛🏼,須附詳細修改說明👲🏽;以受各級各類項目資助成果申報的🥚,須提交項目結項證明。 4.電子光盤🛠。須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報數據,並請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5、錄入《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系統》的數據及用管理系統打印出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清單》和《各學科分類申報數量匯總統計表》(由科研處負責提交)🎢。 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八、相關出版機構可直接推薦申報成果,簽署書面推薦意見後匯總報送全國社科規劃辦🫲。全國社科規劃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九、請在5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學校科研處🛐。包括:成果打印稿5套;審查合格的申請書一式4份🐏;成果概要7份(夾在申請書內);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pengf@dhu.edu.cn 學校科研處聯系人:彭斐 67792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