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安排,現將2016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2016年度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學術價值的標誌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2)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者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並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的負責人🤽🏼;
(2)申報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別項目負責人;
(3)得到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基金項目研究經費資助或任何出版資助的成果🟥;
(4)申報成果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5)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6)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三、申報辦法和申報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申報單位,教育部直屬高校以學校為申報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每單位推薦項數不超過6項;教育部直屬高校每單位推薦項數不超過4項🔰;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每單位推薦項數2-4項👨🏿⚖️。各申報單位應對本單位所申報的項目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進行初審🏋🏼♂️,並按申報程序上報🪭。
2.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http://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2016年1月11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各申報單位可登錄申報系統🧙🏻♂️,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系統會自動生成《申請書》⏩👳🏻♀️。
4.學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1日🤱🏼☝🏻,申報者須在此之前完成網絡填報,在線下載、打印《申請書》6份,有關證明材料紙質件和紙質版成果6套交學校科研處🧝🏽♀️。
學校科研處聯系人:彭斐 67792171 pengf@dhu.edu.cn
四、其他要求
1.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請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與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3.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4. 項目實行嚴格規範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是項目結項鑒定的重要內容🐱,並作為後續撥款的重要依據🧑🏿💻。
5. 後期資助項目立項的最終成果,由項目負責人與高等教育出版社協商出版💇🏿♀️🔛。受本項目資助出版🎐、發表的所有成果須在顯著位置標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