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行3平台差旅費報銷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學校國內差旅費報銷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幹意見》(中辦發〔2016〕50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校各機關部處、院(系)及其下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工作人員(包含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聘用人員)和學生,因公臨時到上海市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國內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等。
第三條 納入學校財務處統一管理與核算的資金(包括學校預算資金🪷、各單位自有資金、科研經費等)均執行本辦法。
第四條 學校因公出差實行分級審批製度,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製度。出差須經單位負責人批準📷,非學校編製內人員使用科研經費出差,可由項目負責人審批🌬。出差應從嚴控製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製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或業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五條 差旅費使用和管理職責如下:
出差人是差旅費的直接責任人〽️,對差旅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和相關性承擔直接責任。出差人應了解並遵守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差旅費管理製度👎🏽,依法、據實報銷差旅費。
各單位對本單位出差人員和使用本單位經費的出差人員使用差旅費承擔審批和監管責任。各單位應加強本單位差旅費製度建設🏯,加強政策宣傳,督促、審查出差人員合理、合規報銷差旅費🦻🏽🧖🏽♂️。
財務處負責差旅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製定和完善學校差旅費管理辦法,依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差旅費管理辦法和各單位審批結果🪺,實施差旅費報銷管理和服務🤸🏿♂️。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六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上海市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出差人員乘坐城市間交通工具應不超過以下標準:
表1 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標準表
標準 | 交通工具 級別 |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 (不包括旅遊輪) | 飛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一類 | 院士和相當於院士人員、專業技術和管理二級及以上崗位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一等艙 | 頭等艙 公務艙 | 憑據報銷 |
二類 | 專業技術和管理五級以上崗位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動車一等座💬, 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三類 | 其余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 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1.院士和相當於院士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2.既在管理崗位、又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按照“就高”原則報銷。
3.出差人員應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對於乘坐高於規定等級的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按照實際購買票價和自身對應等級全價票“孰低”的原則報銷。
4.乘坐夕發朝至全列軟席火車普通軟席😔,不受級別限製♦️。可在不超過相應城市間飛機經濟艙全價票的範圍內,據實報銷軟臥車票🧜🏼♂️。
5.使用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科研經費因公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可上浮一檔。
第八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工作、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條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憑據報銷,多買費用自付🧷。
第十條 凡乘坐實行實名製購票製度的飛機📓、火車、輪船、長途客車出差,報銷時票上姓名應與出差人一致👩❤️💋👨。訂票費、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等可據實報銷♢。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報銷機票,須提供蓋有發票專用章或售票單位財務專用章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原件🩸。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憑據報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二條 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三條 住宿費限額標準按照學校分地區製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執行(附件1);其中:使用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科研經費,按照厲行節約♻️、實事求是的原則合理開支⟹;使用縱向科研經費按照厲行節約、實事求是的原則在不超過限額標準上浮20%的標準內執行🏇🏿。
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應當在相應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住宿費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十五條 對沒有住宿費發票的🧑🧑🧒🧒,出差人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在“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附件2)中對相關情況進行披露🛃,經所在單位審批,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並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章 夥食補助費
第十六條 夥食補助費是指給予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的夥食補助費用。
第十七條 出差人員夥食補助費包幹使用📝,按自然天數包幹發放。發放標準除西藏、青海、新疆為120元/人.天外❤️🔥,其余地區均為100元/人/天。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安排就餐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夥食費,對於應交未交夥食費而引起的責任,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 出差人員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繳納夥食費的憑據不作為報銷依據,領取夥食補助費時不需要出具⌨️。
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條 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一條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幹使用,也可選擇實報實銷𓀜,不再領取當天的包幹費用。
第二十二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對於應交未交相關費用而引起的責任,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出差人員向提供交通工具的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繳納相關費用的憑據不作為報銷依據,領取包幹使用的市內交通費時不需要出具。
第六章 學生差旅費
第二十四條 學生差旅費是指學生參與教學科研活動或參加實習實踐、社會調研活動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二十五條 學生差旅費根據其出差任務按下列標準報銷:
1.學生參與教學科研活動所發生的差旅費,按照本辦法中“其余人員”差旅費標準執行👨👩👧👧。
2.學生實習實踐♕、社會調研活動所發生的差旅費,由教務處👩🏿🎤、研究生部、學生處和團委製定管理辦法,但報銷標準不得超過本辦法中“其余人員”差旅費標準🐉。
第七章 報銷管理
第二十六條 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差旅費標準參考財政部製定的差旅費標準,考慮物價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
第二十七條 出差人員行前須填寫“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或完成學校認定的電子審批💊。
各單位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或授權審批,各單位負責人及校領導由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八條 出差人員在辦理報銷手續前,填寫“恒行3平台外埠旅費報銷單(附件3)”,並由經辦人簽字,承擔差旅費的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審批▶️。
第二十九條 出差結束後🤷🏻♂️🥇,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應遵循“一事一報”的原則,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時間段出差,需分別填寫不同的“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和“恒行3平台外埠旅費報銷單”。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應連同當次差旅費同時報銷,事後不予補報。
第三十條 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應向財務處提供內容填寫完整🔕、審批手續齊全的下列單據作為報銷憑證:
1.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或電子審批憑證)🛑;
2.恒行3平台預約報銷單;
3.恒行3平台外埠旅費報銷單;
4.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等原始單據🌗;
5.經費卡;
6.根據情況需要提供的其他憑據(會議、培訓通知或邀請函等)。
第三十一條 對於未經批準出差、無差旅費預算經費項目和審批手續不全的,差旅費用不予報銷。
第三十二條 外出參加其他單位舉辦的會議𓀔⛔️、培訓👻,報銷時🦹♀️,需出具會議、培訓通知或主辦單位證明等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內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按規定報銷。
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收取的會議費🫸🏽、培訓費🫰、住宿費等費用👩🏻🏫,憑會議🛺、培訓通知和確定的收費標準據實報銷。
第三十四條 出差期間,由其他單位負擔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的🦙,不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五條 出差期間,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原則上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除第三十四條外,以下情況,按照相應級別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1.受邀參加學術會議、研討會、評審會🧑🎓、座談會等,憑邀請方出具的有效證明,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2.我校與其他單位開展教學科研合作,對方單位提供住宿的👨🏻🌾,相關情況在“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披露並報經所在單位批準🧑🔧🦿,可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我校師生開展野外調研、社會調查、環境監測、工地勘察、學生實習等工作👰🏻♂️,住在帳篷、農戶、船舶👨🎓、廠礦🏊🏿、科研基地、考察站、監測站📫、農場、林場、學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費或不能取得住宿費發票的,由師生提供住宿情況說明並依據有關憑據📟,據實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六條 出於厲行節約和安全環保的考慮,不提倡自駕車或租車出差。確因教學💦👱🏼、科研工作必須自駕車或租車前往的,須按“旅程安全提示”(附件4)的要求做好行前安全檢查工作,經所在院(系)、部、處、室、直屬單位負責人批準,憑據報銷租車費、過路費、停車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不再發放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七條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私前往其他城市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於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發放天數扣除因私前往其他城市的天數🕌。
第三十八條 出差人員在上海市區域內因公外出一般不安排住宿🧑🏻🚀。出差人員確因工作必須住宿的👀,按出差審批製度報經批準後🙏🏼🧑🏼🚒,依本辦法規定報銷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其中夥食補助費按住宿天數計算。
第三十九條 確因工作業務需要邀請學者、專家或有關校外人員來校開會、交流、訪問或赴外地參加調研,可填寫《校外受邀人員差旅費申報表》(附件5)按以下情況對照學校相應標準報銷差旅費👨🔧:
1.邀請來校開會的,可按差旅費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按會議費規定報銷住宿費、夥食費、市內交通費等。
2.邀請來校交流、訪問的🤸🏿,可按差旅費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在住宿費定額標準範圍內憑票報銷住宿費🫦,不再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3.邀請赴外地參加調研的,可按差旅費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四十條 按規定從上海以外地區調入學校工作的人員🚔,其因調動工作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一次性報銷。隨遷家屬和搬遷家具發生的費用由調動人員自理。
第四十一條 因科研、教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出差,對方不提供夥食和交通補貼及幫助的情況,按照以下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1.一個月內(含)🧑⚖️,每人每天可以按照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2.一個月以上,對於提供教學協議等相關證明資料的,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每人每天按照標準減半發放市內交通費;對於提供科研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的➗,由項目負責人審批🚴🏿♂️,按照不超過標準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第八章 監督問責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學校的因公出差分級審批製度,做好出差的事前審批工作,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經費負責人必須嚴格控製差旅費預算👻,確保差旅費支出符合預算批復的內容📘,並對出差活動的真實性負責🔺,配合財務管理部門把好差旅費的報銷審核關。對違反差旅費管理製度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自覺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對各二級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單位出差審批製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2.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3.差旅費報銷手續是否符合規定;
4.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對發現問題的單位,由學校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報請學校按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十四條 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遊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第四十五條 出差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虛報出差天數、人數等信息冒領差旅費的🐧;
2.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
3.差旅費已全部或部分由校外單位負擔,重復報銷差旅費的;
4.在差旅費中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的;
5.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教職工探親路費的具體報銷辦法按國家及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國際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按《恒行3平台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東華外〔2014〕32號)執行。
第四十七條 上海東華鏡月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具體報銷規定。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原《恒行3平台差旅費報銷辦法》(東華財〔2014〕41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由財務處負責具體解釋。
附件1😣💆🏼: 恒行3平台差旅住宿費標準表(2016年9月1日版)
單位:元/人.天
序號 | 地區 | 住宿費標準 | 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 | ||||||
旺季 期間 | 旺季上浮價 | 上浮 比例 | |||||||
院士和相當於院士人員🤰🏽、專業技術和管理二級及以上崗位人員 | 專業技術和管理五級及以上崗位人員 | 其他 人員 | 院士和相當於院士人員👨👨👧、專業技術和管理二級及以上崗位人員 | 專業技術和管理五級及以上崗位人員 | 其他 人員 | ||||
1 | 北京市 | 1100 | 650 | 500 | |||||
2 | 天津市 | 800 | 480 | 380 | |||||
3 | 河北省(石家莊) | 800 | 450 | 350 | |||||
4 | 山西省(太原) | 800 | 480 | 350 | |||||
5 | 內蒙古(呼和浩特) | 800 | 460 | 350 | |||||
6 | 遼寧省(沈陽) | 800 | 480 | 350 | |||||
7 | 大連市 | 800 | 490 | 350 | 7-9月 | 960 | 590 | 420 | 20% |
8 | 吉林省(長春) | 800 | 450 | 350 | |||||
9 | 黑龍江省(哈爾濱) | 800 | 450 | 350 | 7-9月 | 960 | 540 | 420 | 20% |
10 | 上海市 | 1100 | 600 | 500 | |||||
11 | 江蘇省(南京) | 900 | 490 | 380 | |||||
12 | 浙江省(杭州) | 900 | 500 | 400 | |||||
13 | 寧波市 | 800 | 450 | 350 | |||||
14 | 安徽省(合肥) | 800 | 460 | 350 | |||||
15 | 福建省(福州) | 900 | 480 | 380 | |||||
16 | 廈門市 | 900 | 500 | 400 | |||||
17 | 江西省(南昌) | 800 | 470 | 350 | |||||
18 | 山東省(濟南) | 800 | 480 | 380 | |||||
19 | 青島市 | 800 | 490 | 380 | 7-9月 | 960 | 590 | 450 | 20% |
20 | 河南省(鄭州) | 900 | 480 | 380 | |||||
21 | 湖北省(武漢) | 800 | 480 | 350 | |||||
22 | 湖南省(長沙) | 800 | 450 | 350 | |||||
23 | 廣東省(廣州) | 900 | 550 | 450 | |||||
24 | 深圳市 | 900 | 550 | 450 | |||||
25 | 廣 西(南寧) | 800 | 470 | 350 | |||||
26 | 海南省(海口) | 800 | 500 | 350 | 11-2月 | 1040 | 650 | 450 | 30% |
27 | 重慶市 | 800 | 480 | 370 | |||||
28 | 四川省(成都) | 900 | 470 | 370 | |||||
29 | 貴州省(貴陽) | 800 | 470 | 370 | |||||
30 | 雲南省(昆明) | 900 | 480 | 380 | |||||
31 | 西 藏(拉薩) | 800 | 500 | 350 | 6-9月 | 1200 | 750 | 530 | 50% |
32 | 陜西省(西安) | 800 | 460 | 350 | |||||
33 | 甘肅省(蘭州) | 800 | 470 | 350 | |||||
34 | 青海省(西寧) | 800 | 500 | 350 | 6-9月 | 1200 | 750 | 530 | 50% |
35 | 寧 夏(銀川) | 800 | 470 | 350 | |||||
36 | 新 疆(烏魯木齊) | 800 | 480 | 350 |
附件2👘:
恒行3平台因公出差審批表
部門名稱👩🏽🏫:
出差任務信息 | |||||
出差類型 | □會議、培訓 □ 科研合作□學生實習實踐、社會調研 | ||||
離滬時間 | 返滬時間 | ||||
出差目的地 | 省市(縣) | ||||
出差人數 | 出差經費卡號 | ||||
出差人員相關信息 | |||||
姓名 | 職稱 | 姓名 | 職稱 | ||
詳細行程👨🏽🦲:(如有不能取得住宿費發票、出差任務完成後探親休假等情況需列明)
出差人簽名👨🏽🏫🤮: 年月日 | |||||
主管領導意見:
年月日 | |||||
(註:為保障學校工作的有序運轉,學校實行因公出差審批製度🏂🏽🐔。請自行下載此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應的任務書(如會議💆🏻♀️、培訓通知或邀請函)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反饋。
附件3:
東華大學外埠旅費報銷單
20年月日附單據張
工作部門 | 姓名 | 職務/職稱 | 出差事由 | ||||||||||||
預領金額 | 實報金額 | 補/退金額 | |||||||||||||
起訖 地點A->B | 上車船時間 | 下車船時間 | 車船費 | 膳費津貼 | 行李搬運費 | 市內 車費 | 旅館費 | 其他費用 | |||||||
月 | 日 | 時分 | 月 | 日 | 時分 | 類型 | 金額 | 天數 | 金額 | 摘要 | 金額 | ||||
各項費用小計 | |||||||||||||||
合計(大寫) | 財務審核 | ||||||||||||||
主管 | 出差人 |
附件4:
旅程安全提示
老師,您好✴️!在您自駕車或租車出差的期間,為了個人安全和家庭幸福,請註意加強自我保護,提高自我防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出行前需對身體狀況進行自我綜合評價,以確定是否適合駕車出行。此外,還須做好所駕駛車輛的檢查和保養工作,熟悉車輛性能,了解途徑地域的天氣和路況信息😮💨,如租車出行,應從資質齊全的正規租車公司租用手續完備的汽車。
駕車出發前應檢查是否準備好以下隨身物品:身份證、駕駛證🧛🏿♂️👊🏽、公路地圖、保險單、遮陽帽、手套、適宜駕駛的軟底鞋、藥品、車輛備件和工具♑️。
駕車途中,要註重交通平安,在車內要系好安全帶,開車保持平和穩定的心態,切忌與人爭道搶行,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駛🎅🏻,保持安全車距🔫🐄,不超速行駛,不搭載不熟悉的搭車者和物品🏋🏼,不在車廂和後備箱內放置貴重物品,開車過程中請鎖閉車門並盡量關閉車窗,以免在旅途中發生意外狀況。
出差人簽名👩🏿:
年月日
附件5:
校外受邀人員差旅費申報表
申報部門名稱:
相關事宜申報信息 | |||||||
來校事項 | □教學□科研□ 講座□ 舉辦會議 □其他 | ||||||
活動名稱 | |||||||
來滬時間 | 離滬時間 | ||||||
專家人數 | 經費卡號 | ||||||
受邀專家相關信息 | |||||||
姓名 | 職稱 | 身份證號碼 | 是否課題組成員 | 專家所在城市 | |||
省市(縣) | |||||||
省市(縣) | |||||||
省市(縣) | |||||||
省市(縣) | |||||||
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 |||||||
經費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 |||||||
註:1.為保障學校工作的有序運轉🤹🏽♂️💬,請自行下載此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應的任務書(如會議、培訓通知或邀請函)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2.依據差旅費報銷辦法受邀專家可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在校期間的住宿費,但不發放夥食補助費及市內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