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的精神🤾,著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幹人才,形成一批高質量的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成果🫠🙎🏿,不斷提高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學化水平🌊,現就做好2017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陽光計劃”概況
“陽光計劃”分為黨建工作類、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思想政治理論課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五大類🔪👷🏼♂️。每人一次性資助項目經費人民幣3萬元。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8個月。
二、申報人選應具備的條件
(一)黨建工作類
1.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二)黨風廉政(含政風行風)建設類
1.市教衛工作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兼職幹部,在編在崗從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的幹部,參加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研究機構👍🏼、從事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研究的幹部、教師;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在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三)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類
1.全市高等學校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在崗的幹部👮🏼♂️🫒、教師👱🏻♂️;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
3.具有良好的宣傳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四)思想政治理論課類
1.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
2.具有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從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滿三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能力及發展潛力💺,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
1.全市高等學校在編在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師🥩,包括專職輔導員、院(系)分管及從事學生工作的黨政幹部和共青團幹部;
2.具備博士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實績等方面成果較為突出🧔♀️,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已作為學校重點培養對象🏃➡️。
三、其他事項
(一)“陽光計劃”項目實行單位限額申報,每單位每類限報一人。
(二)各單位應該堅持“事前公告,事後公示”原則,做到民主推薦、公開遴選、擇優選拔、集中報送。
(三)為適應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特別是根據從事基層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隊伍、共青團幹部群體比例較大的實際,適度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中增加立項名額。
(四)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和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首輪篩選采用書面評審方式,對入圍候選人采用會議評審方式。會議評審中項目申請者本人需進行陳述和答辯👷,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答辯日期初定為2018年1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申報者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月1日。如40周歲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六)申請書一式7份🪻,於2017年12月18日前交學校科研處🥷🏻,同時將申請書及匯總表電子文本發送至pengf@dhu.edu.cn。
附件😳: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陽光計劃”項目申請書.doc
學校科研處聯系人👇🏿:彭斐 6779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