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學校貨物👮♂️、服務的采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及政府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采購,是指各學院🤚🏽、部、處🧜🏼♂️、室,直屬單位等(以下簡稱“二級單位”)使用學校管理的資金采購貨物🧑🦱、服務的行為🎅🏽。
本細則所稱“貨物”是指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後勤等使用的儀器設備、辦公設備、廚房設備、汽車🎚🕵🏼、空調👩🏽🎓🧏🏽、家具及實驗材料、辦公耗材👷🏿♂️、計算機成品軟件等。與工程有關的貨物除外。
本細則所稱“服務”是指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後勤等涉及到的場地/車輛/設備/軟件等租賃服務、文化藝術廣告推廣服務、物業安保後勤保障服務🦸🏿♀️、分析測試服務、加工(合成)服務、管理咨詢服務👰🏻、知識產權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詳細目錄見附件1)。與工程有關的服務除外。
第三條 采購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章 申請與審批
第四條 采購工作實行“無預算不采購”💇🏼♀️、“先申請後采購”,二級單位的申請應在預算批準的情況下,在學校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申請進行審批🚰。
第五條 二級單位對單臺(套)價格在1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儀器設備等🏪👰🏿,在申購前須通過購置論證🙍🏻,具體參照《恒行3平台大型儀器設備購置論證實施細則》執行。
第六條 屬批量更新的貨物👩🍳,二級單位應在完成原貨物的資產處置後提出新的采購申請。
第七條 列入國家特種設備目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貨物🦢,還須按相關規定進行申請🥱、審批。
第八條 采購經費歸口部門有特定要求的,還須按該部門的規定進行申請、審批。
第三章 采購組織形式
第九條 采購組織形式分為集中采購🏌🏼♂️、分散采購。
第十條 列入國務院公布《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集采目錄”)及采購金額在學校招標限額以上的貨物與服務項目🧑🏻🦼➡️🪪,由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集中采購。
第十一條 集采目錄以外及采購金額在學校招標限額以下的貨物與服務項目🤶🏻,由資產管理處集中采購。
第十二條 采購金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含)的貨物及采購金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含)的服務項目和用於科研的儀器設備,可由二級單位實行分散采購。
第四章 采購方式
第十三條 貨物與服務項目在集采目錄以外且采購金額在學校招標限額以下的,采購方式分為詢比采購🚍、談判采購、直接采購、競價采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詢比采購是指從具有資質的供應商中選擇不少於三家✶,采購人根據供應商的報價方案🤟🏻,確認成交供應商🪨。
詢比采購通常適用於價格穩定透明或需求穩定🙎,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采購項目。
第十五條 談判采購是指由項目評審專家、項目采購單位代表組建的談判小組與響應采購的供應商👩🏽🦳,依次分別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並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根據采購要求,就價格🙋、質量、服務進行綜合評定,確認成交供應商。
談判采購通常適用於以下情形:
(1)采購人不能準確地提出采購項目需求及其技術要求🙇🏻♀️,需要與供應商談判後研究確定的;
(2)采購需求明確,但有多種實施方案可供選擇🤵🏻♀️;采購人需要與供應商談判從而優化、確定實施方案的🚶🏻♀️;
(3)采購項目市場競爭不充分⬜️,已知潛在供應商比較少🏄🏿♀️,有效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第十六條 直接采購是指由采購人組建的談判小組與一家供應商進行談判🤾🏼♂️,采購人根據談判結果直接簽訂合同的采購方式🎛。
直接采購是一種非競爭性的采購方式👩🏼🏫,通常適用於以下情形👯♂️: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
(2)為了保證采購項目與原采購項目技術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求繼續從原供應商處采購的;
(3)因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需要進行緊急采購的🧑🏻🦳;
(4)因特定需求只能從指定供應商處采購的。
第十七條 競價采購是指采購人對響應采購的供應商按照采購文件的規則和時限多次提交的競爭性報價進行評價排序,並確認成交供應商。
競價采購通常適用於技術參數明確➔、完整,規格標準基本統一🍾、通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采購項目,且通常在電子競價平臺上在線進行🦵🏼。
第十八條 對科研急需的貨物與服務采購項目,包括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配套軟件🤽🏽♀️、附件、實驗耗材🚰、實驗家具等,可簡化采購流程,縮短采購周期。
第十九條 軍工😌、涉密設備的采購,需依據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第五章 采購合同
第二十條 采購金額在人民幣5萬元(含)以上的必須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按《恒行3平台合同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采購合同一般使用由學校法務辦公室審核通過的模板。采購合同應當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規範🧞、嚴謹🚴♂️。具體內容包括:物資全稱、金額、數量和規格型號等技術要求,履約方式和期限、交貨地點,驗收標準和方式👩🏼🍳❇️,付款方式和期限,售後服務約定,簽約人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條款🐱🧝🏿♂️。
第二十二條 二級單位對采購合同簽字確認🤹🏽♂️,由資產管理處代表學校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蓋“恒行3平台資產管理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第二十三條 進口采購合同由資產管理處委托具有外貿資質的單位代理簽訂😇🥑。免稅、委托外貿代理👩🏻🦳💪🏻、報關等工作由資產管理處負責,二級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二十四條 與供應商發生合同糾紛時,二級單位應及時報告資產管理處,與供應商根據合同約定,協商變更🧑🏻🦽➡️、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第六章 驗收與結算
第二十五條 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驗收🪸🏡。驗收方式以《恒行3平台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恒行3平台計算機軟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貨物采購中如涉及工程內容的,按照《恒行3平台基本建設(修繕)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驗收通過後👨❤️💋👨,根據發票🕵🏼、采購合同、驗收報告等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臺賬登記手續💁🏽♂️,財務處辦理資金結算入賬手續。
第二十八條 采購貨物需要支付外匯的,在免稅申請批準後👨🦼🤴,以當日外匯牌價購入所需金額,最終結算時,以等額人民幣加相關費用支付。
第二十九條 采購過程中形成的各類原始材料、文檔等,應當妥善保存,定期歸檔👩🏼🍼,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銷毀🩶。
第七章 廉政與監督
第三十條 采購工作主動接受學校相關部門和師生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有責任和義務向學校相關部門反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幹預和影響采購過程和結果🏄🏽。
第三十一條 采購工作人員必須嚴守紀律、嚴格執行規定,主動接受監督檢查🏚。如在采購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二條 采購工作部門要積極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加強對關鍵環節的監管,堅持重要環節雙人操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恒行3平台貨物與服務采購實施細則》(東華資產[2017]18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解釋權歸校長辦公會議🥵。